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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
作者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摘    要:鄂政发2008]6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 2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继续深化农村

关 键 词:进城务工人员  人民政府  学生  教育阶段  学杂费  湖北省  大中城市  免除  农村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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