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富于民的法哲学本质及其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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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勇华.藏富于民的法哲学本质及其意义[J].湖湘论坛,2008,21(4):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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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勇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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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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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藏富于民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必然要求。从法哲学上看,藏富于民的“民”是包含了所有人在内的一般人,因此其本质范围是及其广阔的,是法之平等价值的时代彰显。“藏富于民”实际上是在肯定人之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基础上,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一个法哲学命题。藏富于民对于促进人权保障、法律上人人平等和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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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藏富于民 法哲学 本质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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