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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理分析——以中国药品为例
引用本文:沈强,段红柳,袁红梅.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理分析——以中国药品为例[J].湖湘论坛,2009,22(4):109-113.
作者姓名:沈强  段红柳  袁红梅
作者单位:1.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沈阳,110000
2.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3. 辽宁药科大学,辽宁,沈阳,110000
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问责法律制度研究》[编号:L07DFX030]阶段性成果
摘    要: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就发展中国家而言,对知识产权予以国际保护是否具有合理性是颇具争议的问题。通过以药品为例,从药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国民健康权、药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民族工业、药品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我国传统医药之间的关系,来论证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予以国际保护的合理性。

关 键 词:全球化  药品  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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