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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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07(3):348-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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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景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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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主任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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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3月9日,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对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进行了审议。普遍认为:草案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符合澳门特别行政区实际情况,是可行的,建议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有些代表对草案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3月10日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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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澳门特别行政区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法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议 选举 全国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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