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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的合同无效
引用本文:郑吓保,李景强.违反国家规定的合同无效[J].当代广西,2011(2):55-55.
作者姓名:郑吓保  李景强
作者单位: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摘    要:案情:南宁市邕宁区公务员陆某因轻信他人可以帮其儿子免试上本科,交纳了"活动经费"近6万元。然而事与愿违,孩子最终并没能免试上本科。陆某以对方不履行合同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退回"活动经费"。

关 键 词:合同无效  国家规定  违反  人民法院  2010年  履行合同  一审判决  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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