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各色个案
摘    要:合伙经营无依据诉讼公堂被驳回近日,田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合伙人病故引起的合伙经营纠纷案件。由于原告没能提供有利证据,故被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原告韦某与黄某是好朋友,黄某是被告何某之夫。2003年原告与黄某口头约定要一起联合种植甘蔗。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他们口头约定由黄某负责联系种植基地和交纳承包金,原告负责联系甘蔗种植和支付人工费用事宜,但是双方并没有约定收益分成和风险承担等内容。2004年7月22日,黄某与田阳县百育镇某小组签订《耕地承包合同》,承包面积为24.6亩,期限5年,承包金每年3936…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