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保障——东兴市公安局推行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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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袁春明.做好社区农村警务工作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保障——东兴市公安局推行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启示[J].当代广西,2008(1):5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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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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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机关参与和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东兴市公安局准确把握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心,充分认识搞好社区农村警务工作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巨大作用,深入探讨和贯彻实施做好社区和农村警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措施,对于公安机关如何参与和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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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警务工作 警民关系 公安局 东兴市 农村 社区 构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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