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会 决定陈武为自治区副主席、代理主席 决定4月18日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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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金宗志.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闭会 决定陈武为自治区副主席、代理主席 决定4月18日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J].当代广西,201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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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金宗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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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3月28日上午,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会议并作讲话。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陈武(壮族)为自治区副主席;分别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马飚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陈武为自治区代理主席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4月18日召开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彭清华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广西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许多历史性突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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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治区 人大常委会 表决通过 主持会议 副主席 历史性突破 代理 重要讲话 人民代表大会 经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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