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万赃款喂肥的“饕餮者”——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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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石峰.3100万赃款喂肥的“饕餮者”——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剖析[J].当代广西,2008(20):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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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石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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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8月1日,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死刑,缓期2年执行,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合并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建辉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是南宁市检察院近年来查处的众多职务犯罪案件中极为典型的一件。张建辉从一名有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蜕变堕落的过程和教训,为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进一步开展防腐拒变的廉政教育提供了一份生动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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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济犯罪案件 南宁市 原局长 管理局 张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市政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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