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追究公安干警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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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太华.建立追究公安干警执法过错责任制度初探[J].公安研究,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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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太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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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公安厅法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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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追究执法过错责任概念 建立追究公安干警执法过错责任制度,这是被近年来实践证明促进公安机关和公安干警严格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发生的新举措。如何正确地给这项事关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法制建设大局的新制度下个科学的概念,尚未定论。目前实践中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概念大体有三类: 错案。错案是指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刑事、行政案件中,由于过错致使公民、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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