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虚拟货币交易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之分析
引用本文:胡慧.虚拟货币交易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之分析[J].公安研究,2021(6):37-43.
作者姓名:胡慧
作者单位:1.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
摘    要:随着国家加快对《反洗钱法》的修订进程,以及全国范围“断卡”行动的持续推进,虚拟货币因具有点对点交易、匿名性、不可篡改等特征,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虛拟货币交易商家在从事虚拟货币交易“卖币”的过程中,极易面临“赃款”流入的风险,实践中对此定性不统一,主要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司法实务中对虚拟货币交易中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的认定过宽,导致犯罪圈的扩大。通过虚拟货币交易实务模型的构建,明确“故意型”虚拟货币交易属于“明知”的范畴,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过失型”虚拟货币交易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关 键 词:明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虚拟货币交易  间接故意  过于自信的过失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