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公安机关主导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
引用本文:倪义福.公安机关主导参与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研究[J].公安研究,2011(11):13-17.
作者姓名:倪义福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
摘    要:公安机关依其治安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赔偿调解等法律赋予的职能优势,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扮演着既主动而又积极的主导参与角色,并以职责主导和平台主导与使命参与的表现形式,在社区矛盾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化解中引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多位一体、多调联动机制,同时,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矛盾纠纷的预防、预警、调处、化解,自始至终掌控着矛盾纠纷从发生到发展再到平息的演进过程。完善公安机关在多元化解中的主导参与作用,必须正确处理好为政府"补位"与公安机关高点"站位"的关系,扮演好为政府"分忧"、为社会"解难"的维护稳定角色,履行好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责任"。

关 键 词:多元化解  公安机关  主导参与  机制完善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