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信访工作的三种意识三种能力和三大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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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少波.公安信访工作的三种意识三种能力和三大机制[J].公安研究,2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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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少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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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江都市公安局 副政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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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苏省江都市公安局副政委杨少波认为,公安信访工作要全面贯彻和落实《信访条例》、《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和各项信访工作规章制度,切实强化“三种意识”,提高“三种能力”,形成“三大机制”,不断推进公安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进程。一是强化信息意识,提高信访研判能力,形成反应灵敏的信访预警机制。建立专兼职预警队伍,基层单位,特别是业务大队、派出所要明确信访信息调研分析员,及时捕捉信访苗头信息。建立分析研判机制,通过每月一综述、每季一研判、适时通报等制度,确保信访分析研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规范分析研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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