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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人民警察社会保障的法律保护
引用本文:周宝妹,郎俊义.试论人民警察社会保障的法律保护[J].公安研究,2005(4).
作者姓名:周宝妹  郎俊义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100089 (周宝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 100741(郎俊义)
摘    要:虽然我国采取专门立法和设立基金的方式,初步建立了人民警察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并未完全反映和满足警察的职业特点和特殊需要。根据警察工作现状和医疗改革实际,警察所患疾病应当进行"职业病"与"非职业病"的划分,让警察享受公正合理的"职业病医疗保障"待遇。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关键,必须利用多种途径筹集资金采取综合措施提供保障,构建一个比较完善、相对特殊的人民警察社会保障制度。

关 键 词:人民警察  社会保障  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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