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权力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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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赤勇.警察权力论[J].公安研究,2005(9):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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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赤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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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部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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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察权力是国家赋予警察为履行维护社会秩序职能而依法实行的强制力量。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权力的范畴,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力来源于法律的授权,警察权力法定是现代国家逐步走向法治、民主、文明的标志。警察权力是国家的强制之权,是国家强制力的具体体现,是国家管理权力中最严厉的权力。警察权力的核心是刑事侦查权和社会治安管理权。警察权力是现代国家管理社会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其他行政管理职能得以行使的保障。警察权力与人权并不冲突,警察机关依法、正确行使警察权力的最终目的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警察权力与警察权威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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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权力 法定性 强制性 人权 权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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