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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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秀花.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制度安排——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与实施[J].中国妇运,2020(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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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秀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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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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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0年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被毛泽东誉为“普遍性仅次于宪法的根本大法”。它从法律上废除了封建主义婚姻制度,确立了“完全符合全中国男女人民的一致要求”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使大批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束缚中解放出来,成为新政权的积极拥护者和新中国新的社会生产力,推动了中国妇女解放进程和整体性的社会变迁,为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具有划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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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婚姻家庭关系 根本大法 婚姻自由 婚姻制度 婚姻法 中国妇女解放 男女平等 基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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