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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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永.社会主义经济中公有制主体地位的再认识[J].理论学习与探索,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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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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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乌鲁木齐铁路局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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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这里所说的经济,在政治经济学辞典中被定义为“与一定社会生产力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或适应于一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社会经济制度。”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因而也是一切经济的基础。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人们在生产中的一定地位和相互关系、一定的交换关系和一定的产品分配关系。所以,生产资料在谁手里,这是决定性的问题。它是区别迄今为止的各个社会经济形态的主要标志。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特别强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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