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代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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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庄健.魔鬼代言人[J].人民公安,2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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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庄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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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从市局到普陀分局需要经过21公里的国道,我已习惯在这段距离上放任思维,思考一些相干或不相干的事情。这年头,连派出所的小内勤都有一两个报社里关系挺铁的记者编辑 哥们儿,这足以见如今对公安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大大小小的案件,我们这些刑侦业务口子都未收到信息上报,记者们却知道得比你多,报纸上更是头头是道。我从来就不喜欢写几个案件报道像贴膏药似地在报纸上发表,我觉得那是对刑警使命的亵渎与侮辱,有哪一方膏药容留得下刑警敏锐的智慧巨大的力量与无私的情感?普陀刑大的李副大队长领我们到毗邻的普陀人民医院病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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