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不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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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鲁飞驰.勿以恶小而不惩[J].人民公安,2006(4):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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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鲁飞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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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4月,公安部出台了《110 接处警工作规则》,规定了110报警业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现在的问题是,对于那些只知"有困难找民警"而不知110受理求助范围的群众,以及个别故意刁难110的人,比如说打110让民警送油条、送早餐,民警该如何处置? 一种意见认为:去,践行"有求必应"的承诺, 用民警的诚心唤醒个别不自觉者的良心;一种意见认为:不去,110本身就忙,哪有闲工夫做这些无谓的事情,解释清楚足矣。那你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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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 民警 中国 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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