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长的“火”不能这么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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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块.县长的“火”不能这么烧[J].人民公安,2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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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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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这话显然是冲着那些极富改革魄力的人说的赞赏之词。可也得看什么“火”, 有的“火”足以除旧布新,令事业充满生机,而有些“火”不负责任地乱烧则很难让人信服。今年9月8日的《北京娱乐信报》就刊登了陕西省三原县对县公安局局长烧了一把“火”,结果“火烧连营”,将全局民警的工资都停发了。 据报载:“8月13日,三原县县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县公安局局长王建伟因故旷会。刚刚上任的代县长刘涛对前来代替王建伟开会的县公安局领导进行了严厉批评,同时当场要求参会的财政局领导‘停发公安系统工资’。与会者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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