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澳洲当警察”之七:夺刀记 |
| |
引用本文: | 唐晓冬.“我在澳洲当警察”之七:夺刀记[J].人民公安,2012(22):50-51. |
| |
作者姓名: | 唐晓冬 |
| |
摘 要: | 自杀的情况在澳洲处理比较慎重,要先由救护人员对试图自杀者或声称要自杀者申请EEO(Emergent Evaluation Order精神状况评估),警方不能自己作决定。这个评估是强制性的,如果有人对警察声称要自杀,但不想去医院,那么警察就要用合理的武力强制其入院进行这个评估。
|
关 键 词: | 警察 澳洲 精神状况 自杀 评估 强制性 武力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