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旅游人权的实现途径及其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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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景婷,张利.论旅游人权的实现途径及其意义[J].人权,2010(3):4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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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景婷 张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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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利系北京交通大学经管学院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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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引言
旅游者的基本权利和一系列派生权利都构成了人权的内容,而且被世界旅游组织提高到人权的高度来强调。早在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宣称:“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与人身安全。”“人人有权离去任何国家,连其本国在内,并有权归返其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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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世界人权宣言》 旅游者 意义 世界旅游组织 基本权利 1948年 人身安全 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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