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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确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引用本文:赵川东.依法确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J].人权,2006(3):13-14.
作者姓名:赵川东
摘    要:《宗教事务条例》顺利实施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公布《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其宗旨是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2005

关 键 词: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  依法  《条例》  宗教事务  温家宝总理  行政法规  社会和谐  国务院  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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