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确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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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川东.依法确保公民宗教信仰自由[J].人权,2006(3):1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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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川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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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宗教事务条例》顺利实施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426号令,公布《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05年3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中国第一部宗教方面的综合性行政法规,其宗旨是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的管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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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宗教信仰自由 公民 依法 《条例》 宗教事务 温家宝总理 行政法规 社会和谐 国务院 第一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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