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制保障要扶“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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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穆之.人权法制保障要扶“贫”[J].人权,2005(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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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穆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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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权研究会 名誉会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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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权入宪与人权法制保障”,是当前人权研究工作者应该认真研究的大问题。我认为,中国的宪法和人权法制保障有其与众不同的特点。这应该是人权研究工作者着重研究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所颁布的宪法,都从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保障人民的人权。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是更鲜明地表明我国宪法保障人权的实质。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必须遵守执行。中国人民尊重和保障的人权是全体人民的人权,不是只有少数人才能享有的人权。特别是尊重和保障工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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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保障 人权研究 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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