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见一面”更要“常见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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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娟.要“见一面”更要“常见面”[J].人民政坛,2011(12):2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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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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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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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你了解你选出的人大代表吗?你有向选区代表反映过情况吗?这样的问题搁在过去,可能不少人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但在现在和将来,情况恐怕会有一个质的改变。根据修订实施的选举法,今年各地普遍实行选举前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对话制度。舆论认为,这种方式不仅可以保障选民的知情权,让代表“不再遥远”,还可以增强候选人对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其意义不言而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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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代表 选举法 候选人 选民 知情权 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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