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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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崇荣.更正[J].人民政坛,2006(12):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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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崇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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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平市顺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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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是一部规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规范监督行为的法律。在这部法律颁布前,地方各级人大对开展监督工作进行了20多年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一些富有实效的规范性做法,对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起到一定作用。但对照《监督法》,地方人大开展监督工作实践中的一些工作思路、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有的不符合《监督法》的规范。地方各级人大在监督工作实践中如何贯彻《监督法》所提倡的监督工作原则、规范?笔者认为要搞好三个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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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各级人大 《监督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督工作 依法行使职权 法律颁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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