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情”绊倒的“明星干部”——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剖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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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健,张璐,李雪原.被“情”绊倒的“明星干部”——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剖析[J].吉林人大工作,201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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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健 张璐 李雪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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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1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受贿案进行判决,刘家坤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情妇赵晓莉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经查,刘家坤利用担任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伙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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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副主任 安徽省阜阳市 赵晓 剥夺政治权利 判处无期徒刑 全部财产 经查 土地批租 市委主要领导 房地产开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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