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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议会立法听证程序及其特点(二)
引用本文:鹿璐.国外议会立法听证程序及其特点(二)[J].山东人大工作,2008(11):46-47.
作者姓名:鹿璐
摘    要:四、听证的举行根据美国国会议事规则,听证至少应有两名委员会的委员参加,有些特殊的事项或委员会有特殊要求的情况可以另作规定。有的委员会要求一名是多数党成员一名是少数党成员,也有的委员会要求法定人数为3人或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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