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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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居梅.人大监督向社会公开的意义[J].山东人大工作,2007(7):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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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居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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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监督法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包括政府、法院、检察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情况.都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这是监督法的一个突出的亮点,人大监督工作向社会公开,对于密切人大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人大监督工策,人大常委会也可以从中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发现和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而又带有共性的问题,从而选准议题,把握重点.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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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大监督工作 社会 公开 人大常委会 人民群众 监督法规 监督职权 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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