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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省地方性法规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立法规制
引用本文:徐金妹.浅议我省地方性法规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立法规制[J].山东人大工作,2012(9):26-27.
作者姓名:徐金妹
摘    要:地方性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维护法制统一,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规范具体行政行为,推动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省通过地方性法规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第一,注重对违法和不当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设定和细化,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在法规结构上加强法律监督机制的建立。一是设定具体制度,明确职责要求。权力更多的是一份责任,只有行使的自由,没有不行使的自由;权力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滥权、越权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地方立法中,我省围绕打造

关 键 词:地方性法规  具体行政行为  承担法律责任  工作人员  地方立法  公权力  行政机关  权力主体  依法行政  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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