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拼接与明星“合影”同样侵犯肖像权 |
| |
引用本文: | 颜梅生.电脑拼接与明星“合影”同样侵犯肖像权[J].山东人大工作,2010(5):48-48. |
| |
作者姓名: | 颜梅生 |
| |
摘 要: | 案情:李莉是一家公司的经理。由于公司创办不久,加之广告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公司虽创办5年,但名气一直不大。2009年5月,李莉偶尔看见一著名影视明星与当地名人郭琳的合影,遂突发奇想:用电脑技术将照片上郭琳头部影像移除,躯体部分影像保留,然后更换成自己的头部影像,形成了自己与明星的“合影”照片,再将之用作公司广告。
|
关 键 词: | 影视明星 电脑技术 肖像权 拼接 2009年 宣传力度 公司 影像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