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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拼接与明星“合影”同样侵犯肖像权
引用本文:颜梅生.电脑拼接与明星“合影”同样侵犯肖像权[J].山东人大工作,2010(5):48-48.
作者姓名:颜梅生
摘    要:案情:李莉是一家公司的经理。由于公司创办不久,加之广告宣传力度不够,致使公司虽创办5年,但名气一直不大。2009年5月,李莉偶尔看见一著名影视明星与当地名人郭琳的合影,遂突发奇想:用电脑技术将照片上郭琳头部影像移除,躯体部分影像保留,然后更换成自己的头部影像,形成了自己与明星的“合影”照片,再将之用作公司广告。

关 键 词:影视明星  电脑技术  肖像权  拼接  2009年  宣传力度  公司  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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