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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WTO规则与过渡期后的国内产业保护
引用本文:蔡高强,邹光明.论WTO规则与过渡期后的国内产业保护[J].前沿,2007(8):15-17.
作者姓名:蔡高强  邹光明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过渡期后的中国将进一步融入WTO,国内履行承诺的压力不断增大,关税日益下降、市场更加开放,使中外产品的竞争愈益激烈。可喜的是,WTO的贸易自由化政策与国内产业保护是有机统一的,保障措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国际收支失衡例外、幼稚产业条款和"一般例外"等,都是WTO允许的国内产业保护措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我国应充分利用WTO赋予的法律手段保护国内产业,促进民族工业的发展,提高国家综合国力,共建和谐社会。

关 键 词:贸易自由化  产业保护
文章编号:1009-8267[2007]8-0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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