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司法判断的性质
引用本文:唐丰鹤.论司法判断的性质[J].前沿,2013(8):69-71.
作者姓名:唐丰鹤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摘    要:司法判断,包括了事实判断和法律判断。简单案件中的司法判断是一种规定性判断,而疑难案件中的判断则是一种反思性判断。在司法判断过程中,关于案件事实的判断要以事实的查明为基础,而关于法律的判断则要经历融贯性、修辞学和后果主义论证,所以,它是一种理性的判断。最后,司法判断并不是判断者的独断,而是一种具备"扩大的见地""再现性思维"和"共通感"的主体间性的判断。

关 键 词:司法  判断  性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