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企业改革要防治“恐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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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魏文笏.深化企业改革要防治“恐私症”[J].前沿,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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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文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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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包头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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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确立了着眼于搞好整个国有经济,搞好大的,放活小的,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的基本思路。可是,有人把体现这一思路的改革形式以及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的变化,看成是私有化倾向。这种看法,使企业改革受到干扰,甚至出现了犹豫徘徊和举步不前的状况。这是一种“恐私症”,要深化企业改革,就要加以防治。一、调整所有制结构不等于私有化倾向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调整了所有制政策和所有制结构,把我国原来那种只有国营和集体两种形式的单一公有制格局,改变为以公有制为主体、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份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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