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比天大”的重大社会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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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利.“法比天大”的重大社会意义[J].前沿,2012(9):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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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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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民族大学 政法与历史学院,内蒙古通辽,0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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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比天大"是法治精神的核心,英国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个原则:国王在法律之下,影响了西方世界。高扬法比天大必须奉行宪法至上的原则,任何政府机关的权力、任何领导人的权力都不能超越法律,要让法比天大成为我们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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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比天大 宪法至上 民族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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