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4]103号文件明确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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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鲁人社发2015]15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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