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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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吉府办发2017]19号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我市现代大爱民政建设,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赣发2012]16号)、省编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民生保障工作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赣编办发2012]59号)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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