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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化解为爱奔波之苦
摘    要:正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同意在部分地区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决定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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