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吉林通化旅游协会增加四项行政职能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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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长生.由吉林通化旅游协会增加四项行政职能引发的思考[J].中国民政,2006(7):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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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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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吉林省通化市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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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期.吉林省旅游局为全面贯彻《行政许可法》精神.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在签发《吉林省旅游局关于将部分职能移交省旅游协会的通知》中.将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工作.旅游区(点) 等级评定工作、优秀旅游城市评定工作、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评定工作等四项行政职能移交省旅游协会及其会员单位通化市旅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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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旅游协会 行政职能 吉林 星级评定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行政许可法》 等级评定工作 优秀旅游城市 旅游示范点 组织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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