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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画家南方联谊会”属非法社团
引用本文:张勇,何波.“书画家南方联谊会”属非法社团[J].中国民政,1999(8).
作者姓名:张勇  何波
作者单位:江西省萍乡市民政局
摘    要:案情介绍]1994年间,一家仅次于“中国美术家协会”和“中国书法家协会”,集美术书法于一身的“书画家南方联谊会”冒了出来。其广告宣传单象雪片一样,一时间在全国上下飞扬:‘“本会成立于一九九一年九月,是由文化部门主管,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社团。会员由书法家、画家、篆刻家及书画爱好者组成。现有会员2000多人,分布在全国各地(含台湾),并在香港、澳门、泰国、新加坡等地拥有会员。1993年与美国纽约东方艺术协会联合举办了中国当代名家书画国际大展,在纽约华埠孔子大厦展出后引起轰动,被称为中国四大书画联谊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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