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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收养后的养女能否再领回?
引用本文:荣超.转收养后的养女能否再领回?[J].中国民政,2007(7):39-39.
作者姓名:荣超
作者单位: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研究室
摘    要:编辑同志:半年前,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他提出住房归我所有,并一次性给我经济补偿5万元。我们在民政部门签下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时至今日,前夫一直没提经济补偿的事。我曾多次找他要,他却一直不给我。我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却遭到法院的拒绝。请问:法院为什么不能对我们的离婚协议进行执行?张金花

关 键 词:离婚协议  法院  经济补偿  协议离婚  离婚手续  民政部门  申请执行  一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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