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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收养也不可违法
引用本文:
刘震.慈善收养也不可违法[J].中国民政,2004(1).
作者姓名:
刘震
作者单位:
山西省太原市民政局
摘 要:
做慈善是好事,但前提是守法。如果违法.这样的好事不做也罢。 近来.笔者在工作中发现这样一件怪事:一对夫妇,专门“收养”附近医院被遗弃的残疾新生儿,现已“收养”24人之多,问其缘由,说是在做慈善工作,为政府分忧,为社会做好事。果真如此吗?只可惜,此举自始至终都在违法。 其一,《母婴保健法》规定:“有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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