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本法框架下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以“剩余权力说”不成立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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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志勇,柯婧凤.论基本法框架下中央与特别行政区的权力关系——以“剩余权力说”不成立为视角[J].岭南学刊,2011(4):8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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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志勇 柯婧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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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暨南大学法学院 2. 暨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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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具有授权性,不存在“剩余权力”问题。在基本法的总体背景框架下,中央与特区的权力关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央和地方关系,也就是监督与被监督、领导与被领导、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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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基本法 中央 特别行政区 权力关系 剩余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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