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病有所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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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文彪.保障农民病有所医[J].政策,2008(5):4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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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文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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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钟祥市人民政府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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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4年,钟祥市被省确定为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单位。近几年来,我们认真研究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过程中的新问题,积极探索“救”“合”工作无缝衔接机制,保障广大农民特别是特困群体“病有所医”。2008年,全市参合农民达到66.17万人,参合率达到93.6%,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钟祥市先后被国家卫生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八部委联合表彰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先进县(市)”;被国家卫生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中心确定为全国三个“未来卫生体系示范项目”研究基地县(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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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民 保障 国家发改委 试点单位 医疗救助 贫困群众 衔接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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