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大型清史传承中华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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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文鹏.纂修大型清史传承中华文明[J].政策,2003(7):4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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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文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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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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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历史上近600年来曾四次修史。第一次是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打下大都(元都城),立即下令为元朝修史;第二次是顺治二年(1645年),清朝入关后不久,就下令收集整理档案文献为明朝修史,历经康熙、雍正,到乾隆时修成明史;第三次是民国三年(1914年),北洋政府成立清史馆,14年修成《清史稿》。现在是第四次国家修史,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为清代修史。与以往相比,这次修史具有本质不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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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四川 修史工作 史料 清史纂修 清代档案 文献管理 史书 人才培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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