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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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赣府厅字2012]207号2012年12月28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的指导意见》(食安办2011]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对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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