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省直属十三个国营林、牧、农、渔业生产基地的医疗问题的通知
摘    要:关于各级行政、企业、事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下放到省直属十三个国营林、牧、农、渔业生产基地后的医疗问题,经研究,决定统一由各生产基地按照本省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办法负责办理本场地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各场地卫生所并直接受省卫生厅领导,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