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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
摘    要:国办函2013]47号2013年3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你们关于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一、国务院同意江西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二、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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