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
引用本文: | 夏阿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J].今日浙江,2008(8):21-21. |
| |
作者姓名: | 夏阿国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委政法委 |
| |
摘 要: | 政法综治部门作为“平安浙江”建设的主力军,在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中担负着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定》精神,必须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严格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不断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全力保障民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快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
关 键 词: | 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 “平安浙江” 《决定》精神 人民利益 社会责任 公正执法 社会矛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