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迎来发展春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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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叶慧,彭波.社会组织迎来发展春天[J].今日浙江,2013(21):4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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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叶慧 彭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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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18日,浙江省民政厅发文,行业协会商会、科技、公益慈善和城乡社区服务等4类社会组织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直接登记。这意味着,在浙江成立社会组织,不再像以往一样,需要业务主管部门的同意,可直接到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对于资金、办公场地等暂时未达登记要求的社区组织,可以通过“备案”方式得到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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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组织 业务主管部门 行业协会 社区服务 民政部门 社区组织 办公场地 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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